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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進修部113學年度【歲末才藝比賽】
發布日期 2024/10/14
發布單位 學生事務組
點閱次數 83
詳細內容

進修部113學年度【歲末才藝比賽】實施計畫

一、    旨:為鼓勵學生五育均衡發展,提倡正當休閒活動,增進全校師生情誼。

二、比賽組別:

()歌唱組:不限語言、不限類型、每組至多以3人為限。(需自備無人聲之伴唱版本音樂或自備樂器現場演奏作為伴唱。)

()才藝組:如舞蹈、脫口秀、模仿秀、戲劇表演……非歌唱活動,每組至多以6人為限。

()主持人組:具有說學逗唱的特質,能隨機應變,帶動並掌握全場氣氛,每組至多以3人為限。

註:請於1106()放學前將可撥放之音樂檔(mp3)依下命名:113歲末才藝比賽(000班級000同學)寄送至學務組長信箱sact@taivs.tp.edu.tw(備註:音樂應為純音樂伴奏,不可有人聲。)

三、參賽人數:可單獨報名亦可組隊參加,不分個人組或團體組,每人參加表演組數不得超過2組,且上台學生皆必須為本校在學學生,歌唱組及才藝組列入一同評分。

四、報名資格:凡具有歌唱、舞蹈等相關才藝之進修部在學學生皆可報名。

五、比賽日期及地點:

()初賽:1108日(星期五),活動中心三樓禮堂或B1視聽教室。

()決賽:1220日(星期五),活動中心三樓禮堂。

六、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6日(星期三)放學前止(含比賽用電子檔案繳件截止)

七、初賽抽籤日期:1107日(星期四)第一節下課,如未依規定時間抽籤,則由學生事務組代抽,不得異議。

八、評分標準:

()歌唱組:聲音40%、台風20%、技巧40%

()才藝組:趣味性40%、台風20%、技巧40%

()主持人組:台風40%、主持橋段20%、臨場反應40%

九、決賽錄取名額:

    各組別依評審討論後取若干名進入決賽,主持人組取優秀組別擔任決賽主持工作。

十、決賽預演時間另行公告,預演未到者將視情況取消決賽資格。

十一、評審委員:聘請本校教師及校外專業人員擔任評審委員。

十二、獎勵方式:

()歌唱組及才藝組:(獲勝組別如為團體表演,禮券直接交由團體組內自行均分。)

     第一名:小功乙次,禮券700元。

     第二名:嘉獎貳次,禮券500元。

     第三名:嘉獎乙次,禮券300元。

()主持人組:小功乙次,禮券1,000元。

()凡進入決賽者:嘉獎乙次。

()以上皆另頒予獎狀,以資鼓勵

十三、本計畫經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報名表於附加檔案中,歡迎自行下載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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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學年度【歲末才藝比賽】實施計畫(pdf檔)
113學年度【歲末才藝比賽】實施計畫(docx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