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市府114年7月24日府教終字第11430835762號公告辦理。
二、「李奇英文」(李奇文教有限公司)經本局查獲未經核准 補習班立案,擅自於本市中正區衡陽路51號4樓之7、4樓之 8、4樓之9、4樓之10樓違法招生、收費、授課,經市府依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24條規定裁處及公告,並命其立即停止辦理。
三、為健全補教環境及維護本市學生之權益與安全,請貴校協 助以多元方式公告並轉知學生與家長知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