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期程:
1、學校填報:即日起至114年7月17日。
2、縣(市)政府及國教署審核:114年7月15日至114年7月31日。
3、補件切結書之補件:114年8月25日前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e-1359@mail.k12ea.gov.tw,陳小姐)。
(三)報名費補助額度:
1、教育部「臺灣台語語言能力認證」補助新臺幣(以下同)250元。
2、客家委員會「客語能力認證」補助250元。
(四)補助基準: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據財力級次,給予不同補助比率;財力等級屬第一級者,最高補助百分之八十四;由地方政府編列相對分攤款 。
三、若無本系統帳號,請先註冊帳號,若已有帳號但已超過六個月未上線,因資安考量,系統將自動停用帳號,請透過帳號恢復重新啟用帳號,操作方式參考手冊。
四、如填報當下無法取得准考證及成績單,請填寫補件切結書後上傳,倘申請資料不全或不實者,不予補助。
五、若有表單填列及審查之疑問,可加入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資訊區」Line Chat帳號(LineID:@053qssrv),或請聯繫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承辦人(Email:ntcudct_betty@mail.ntcu.edu.tw,聯絡電話:04-2218-1120轉14,吳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