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一、依據本府觀光傳播局113年9月3日北市觀綜字第1133022319號函辦理。二、旨揭短片宣傳期間自即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宣傳文稿及雲端網址如附件,請貴校協助透過社群媒體(如FB、IG及LINE)廣為宣傳,俾共同推廣「113年臺北市交通安全年」整體行銷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