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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重申為保障校園學童食品安全,避免發生食安問題,請各校(園)落實通報及緊急應變措施
發布日期 2024/6/26
發布單位 學生事務組
點閱次數 115
詳細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說明書」、「臺 北市學校午餐標準作業程序」、「臺北市公私立幼兒園午 餐作業手冊」暨「臺北市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工作 要領」辦理。

二、為重視學童食品安全,重申本市公私立各級學校及幼兒 園,務必落實餐點留樣規範、重視營養均衡、加強危機處 理應變能力,並且每學年執行2次疑似食品中毒處理流程演 練,以使校內行政人員熟悉此類事件之處理程序。

三、各校(園)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學生用餐後或接獲家長反映學生返家後出現疑似食品中 毒症狀,請落實通報及應變作業:

    1、依「臺北市學校午餐標準作業程序」(下稱本作業程 序)之「臺北市各級學校疑似食品中毒事件處理流程」,事件發生15分鐘內向本局及本府衛生局電話通 報,12小時內完成書面通報,並於24小時內進行校安 通報。

    2、倘學校發生集體腹瀉情形,無法判斷是否為疑似食品 中毒事件,請同步通報「臺北市學校傳染病通報系 統」,以利相關單位同步提供協助。

  (二)食品留樣規定:請學校及廠商確實依規定各保留午餐留 樣至少1份,如食安事件發生時將午餐留樣持續存放冰箱 至衛生局人員抵達現場採樣,留樣份量為午餐1人份便當 至少達500g,或如採用各道菜餚分類留存則每道至少 500g,以利後續檢驗作業進行。

  (三)落實食品中毒演練:重申為強化食安把關,請學校於每 學年安排2次疑似食品中毒處理之流程演練(桌面演練及 實際演練各1次),以利事件發生時相關人員之因應及通 報處理。

  (四)請定期至行政院食品安全辦公室食品安全資訊網 (https://www. ey.gov.tw/ofs/)關注食安相關議題, 據以辦理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事項、強化餐飲衛生自主管 理機制,落實餐飲衛生督導工作。

四、另提醒臺北市陳情系統1999(臺北1999),為本府人民陳 情之管道,讓民眾透過1999專線、網站及臺北通APP登錄陳情案件,學校疑似食品中毒案件通報及回報,應避免透過陳情系統處理。

五、學校午餐標準作業流程及臺北市校園疑似食品中毒危機處理工作要領,請至本局網站「首頁/科室業務/體育及衛生保健科/ 學校午餐相關業務/午餐相關規定」下載;教育部 校園食品事件處理作業標準說明書請至「網址: https://fatraceschool.k12ea.gov.tw/frontend/newsdetail.html?newsId=4879」下載。

六、幼兒園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學前教育科承辦人郭老師,電 話:02-27208889轉63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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