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113年6月5日北市環綜字第 11330445392號函辦理。
二、近日本府環保局接收獲民眾反映,似有公益袋盛裝家戶垃 圾排出情形,請貴校如曾有申請公益袋, 務必遵守「臺北 市特定專用垃圾袋(公益袋)相關規範」注意事項,特定 專用垃圾袋禁止私用盛裝家戶垃圾,使用完畢後請聯繫本 府環保局各區清潔隊專車清運,禁止於垃圾清運線上使用。
三、檢附公益袋相關使用規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