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環境部113年3月14日環部保字第1131017054D號函辦理。
二、為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自112年8月22 日改制為環境部,爰修正旨揭辦法,其修正要點如下:
(一)修正機關名稱及簡稱。(修正條文第3條至第7條及第9條 至第29條)
(二)依法制體例酌修文字。(修正條文第11條及第15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