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依據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國立臺灣戲曲學院木柵校區(地址:臺北市文山區木柵路3段 66巷8之1號)周邊人行道,自112年5月1日起為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