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12年10月3日臺教資(六)字第1122703704B號函辦理。
二、此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第三點「研習單位」之修正處為(二):「行政院環境保 護署」更改為「環境部」。
四、若對此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資訊及科技教 育司黃小姐(電話:02-7712-9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