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和諧孝悌文教基金會113年5月13日財和孝字第934號函辦理。
二、本案選拔活動簡要說明如下,
(一)收件日期:自113年5月20日起至113年9月20日止,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址:臺北市大安區安和路2段227巷10號(該基金會辦事處)。
三、本案選拔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可自該基金會網頁自行下載運 用,網址:https://www.fpfoundation.org.tw/index. php。
四、檢附基金會原函、選拔表揚辦法及推薦表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