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協助清寒學生繼續學業
二、申請資格:清寒在學學生1名
本學期(112-2)該獎助學金申請門檻為:
1.前學期成績平均70分以上
2.錄取順位:(1)低收入者
(2)家境清寒且有導師證明者
(3)清寒者須有里(村)長證明者。
3. 順位相同者再比較其學行成績。
三、申請程序: (一)請符合資格學生於期限內填妥申請表並交回註冊組。
(二)彙整後進行校內審核,陳請主任及校長核准。
四、紓困助學金:每名3000元
符合申請資格的同學請檢附申請書、上學期成績單、低收入戶證明、導師或村里長證明及存摺影本,於期限內交予註冊組辦理初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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