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54條第1項及菸害防制法第19條第1項第 4款規定辦理。
二、為提升年貨大街整體品質,提供民眾乾淨舒適遊逛無菸環 境,及維護民眾不吸二手菸之健康權益,本局依據菸害防 制法第19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告「『2025台北年貨大 街』自114年1月11日起至114年1月27日止,為全面禁止吸 菸場所」(全天候24小時)。
三、實施禁菸措施之範圍,為位於本市大同區迪化街年貨大街 允許設攤範圍:
(一)迪化街(南京西路至歸綏街路段)之道路、騎樓及人行道。
(二)民生西路(延平北路至環河北路路段)之騎樓及人行道。
(三)歸綏街(延平北路至環河北路段)之騎樓、人行道及部分 道路(人行道緣石往道路延伸2.5公尺內之範圍)。
(四)永樂廣場(含永樂市場與永樂廣場間騎樓)。
四、屆時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將依菸害防制法第 40條第2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鍰。本 案另載於本局網站(網址:http://health.gov.taipei)公告 網頁。
五、本公告禁菸場所之違規吸菸行為人稽查取締,由本府商業 處、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市場處、環境保護局及本局共同執行;後續行政處分、行政救濟、行政執行等事宜,由本局執行。
六、貴機關學校如對公告內容有任何卓見或修正建議,請於本公告刊登本府公報之日7日內(預定113年12月30日刊登, 刊登期間自113年12月30至113年1月5日止),免備文逕以 電子郵件傳送本局承辦人彙辦(如無相關意見,則無須回 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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